2008年1月25日 星期五

應該

換新店面的海尼根沒有餛飩乾麵,七龍珠也少了41集。



關於「要不要在心中悄悄地火大一下」這檔事,



我考慮了挺久的,甚至佔用到我難得一人獨處的寶貴夜晚囧。













──













假設,



這些是我應得的。



從古至今我都認為我一定吃得到乾麵和看得到漫畫,



今天卻莫名奇妙、沒來沒由地失去了它們。



(且假定漫畫是本來就沒有收藏,而非被他人借走)







當然,漫畫和乾麵並非法律明文規定要提供的,







它的菜色選擇性少了一些、服務品質也降低了,



即使沒人規定選擇性和品質一定要高到什麼程度,







即使我見到這般景況,大可轉身走人,毋須在意掌櫃臉色,



既然自願要吃,就得吃得甘願,聽起來也合理。











但我還是會火大。











我的原定計畫中,



是要在青原下課後,大啖幾顆餛飩、並把魔人普烏的結果看完。



好好一個美好的晚餐計畫,就這樣被打亂了。



當然會火大。











但我火大的對象是?











是針對我的時運不濟?



他媽的你這死雜種丁,居然給老子選在這爛日子出來吃,賤透了你。







還是針對海尼根?



他媽的海尼根今天是怎樣?沒乾麵沒普烏吃個屁啊。

















回到現實狀況,



海尼根剛搬新家,原物料很可能尚未備妥,沒有餛飩。



而漫畫堆經年累月地被客人翻著,難免會散失個幾本。







而老子的大好晚餐計畫終究被破壞了。



會火大啊,但是對誰火大呢?



這次海尼根的是非不只法律上合格,在情理部分也算合理!







但今天我沒有、也沒有意願去思考或假設它可能遇到的困難或瓶頸。



我的火大在心中以暗譙的形式窸窣竄動著,



是對著我這個雜種丁呢?還是對著海尼根?











各位看官,請別暗地冷笑:



「這種事輪得到本大爺動怒?」



「哎,這只是小問題嘛,可以原諒的!」



只要你們和我一樣對晚餐抱有相同份量的期待,



這份不滿就必定會出現。















然後,我開始撿視我怒氣的本質。







事物的性質和發展,違背了我們的意圖,我們通常會有怒氣。



這怒氣的指向,是依據什麼?



我們認為對方錯了嗎?錯在哪?法律?習慣?道德?風俗?



還是取決於我們直觀性、情緒性的選擇?













由於怒氣有方向性,也就是針對性,以及攻擊性。



那麼,不管是自己或他人,



在要採取某些將怒氣發洩、外顯的動作時,是否應格外謹慎?



是否要檢視怒氣的正當性何在?



但,怒氣的正當性的依據為何?













我們以旁觀者的姿態,應是不同意沒有正當性的怒氣。



對一個普遍被認為相當乖巧的小孩痛罵:「頑劣!不受教!」



肯定相當多人不能認同這種動作。



但當這孩子的乖巧程度和你所期望的有很大差距時,



頑劣、不受教等詞也都適用了;



在我們的怒氣王國之中,毫不意外地適用了。







怒氣的產生,取決於我們個人自以為的計畫或前景被破壞,



怒氣的正當性,卻取決於外在的法律、和普適的觀念與氣氛,



怒氣的針對攻擊性,使得怒氣一旦外顯,即有機會攻擊其針對之目標。

















好好,咱們先退守吧。



暫且不管如何消弭沒有正當性的怒氣──感覺挺困難的,



反正,只要把不正當怒氣鎖在心房不外洩,便相安無事。







可以不外洩嗎?



是不是有人認為怒氣積存太多不好,要有管道抒發?



那好吧,你可以抿著嘴巴、面帶微笑,用舌尖在上顎偷畫一個「幹」、



或是自己躲在房間,拿果醬刀猛戳枕頭,等等等等。











要上康版貼文大譙?



或是其他類似性質的公開單位?



或是其他類似性質的理由或情境?











「怒氣總是要發洩嘛!」



「你也別怪他,碰到這種情況總會生氣的!」



「不是用來康的嗎?」











無法弭除不正當怒氣,



有了怒氣卻無法不外洩,



要外洩卻不能以低調的姿態外洩,



外洩時又忽略怒氣帶有針對攻擊性的事實。











這和隨性拿把刀去砍人差別何在?



「這傢伙破壞了我的完美計畫和前景!」



「殺意總是要發洩嘛!」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一有怒氣就想有大動作?就必須讓眾人感受到?



哎哎,那只好上溯到更根本的問題了:



有辦法自行去除不正當的怒氣嗎?











假若世上每個人都無法百分之百做到隱藏不正當怒氣、



而又無法自行除去不正當的怒氣 ...



假如這是一條鐵律、一種通則 ...











那人就是無可救藥的自私。



當然,這毫不意外啦。



要不是有了完整的社會體系和意識形態,不自私的人類還挺難過活的。

















當然,我不願相信、也不認為事情這麼絕對。



人的情緒是接近直觀式的,



但人的理性也是強大的。











在撿視自己外顯的動作、想法、情緒時,



運用理性,從倫理學的角度,來檢視正當與否,



世界上的紛爭和苦難或許會少掉不少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希望──包括我,和其他人,和以後的人──都還有救呢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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